2014年辽宁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方式 |
来源:2exam.com 2014-9-25 9:17:01 |
报考程序 (一)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、资格初审。 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(机场路,市国税局南50米)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。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3:30-16:00。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《准考证》(一式1份)、《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2份),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、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,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(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)。 现场报名时,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相应窗口进行资格初审。初审通过后,持审核人签字的《报名登记表》至交费处交报名费,持交费收据、《准考证》、《报名登记表》、二代身份证原件,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。 报名费:100元/人(公共知识、文字综合每人每科50元)。 《准考证》、《报名登记表》除照片、签字以外,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,手填无效。《准考证》上的考点、考场、考号等信息需要于10月20日之后,通过朝阳市联通固定电话拨打16898801查询,手写添至《准考证》上。 (二)注意事项 1.报名咨询电话:0421-2638161(10月10日至12日报名期间到现场咨询)。 2.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。 3.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。 4.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,考生报名时,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 5.公务员和事业单位(含参公单位)工作人员报考,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(单位)及具有人事任免调转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(出具证明)。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,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。 6.对招考岗位未达到1:5开考比例的岗位,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,取消岗位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,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,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。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,视为放弃报考。 7.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,除笔试、面试、讲解技能考试、试讲期间外,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,以便招考单位、考试机构联络,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,由考生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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